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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多措并举解民营企业资金之“渴”

来源:中国钢材网 编辑:管理员 2011年12月26日 09:27:51 打印

  资金短缺、融资难、融资贵一直以来制约着民营企业发展。对此,太原市日前出台了涉及财政、投融资和贷款担保等方面的多项支持措施,以解民营企业的资金之“渴”。

  据了解,太原市将在市财政设立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60%以上要用于民营经济发展,其他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二分之一。对年吸纳安排就业200人以上的民营企业,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当年新增所得税20%以上的比例扶持企业;对经税务主管部门确认、纳税增长超过20%的小型民营企业,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一定额度补贴。

  太原市还加大对民营企业投融资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经批准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或产业发展基金,支持民营经济主体创业发展。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发行中小企业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同时鼓励民营企业上市,将拟上市民营企业纳入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范围,优先办理上市或再融资手续。对在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的民营企业奖励500万元,对在主板上市的民营企业奖励1000万元。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新三板市场挂牌交易。

  太原市还将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要求各级政府设立担保风险补偿金,按担保额度给予补偿。对信用担保机构按其每年为民营企业担保的一年期及以上新增贷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同时发展商业性和企业互助性担保机构,支持市担保机构向县(市、区)延伸,支持和鼓励县(市、区)、乡(镇)设立担保机构,市设立政府出资的再担保机构,增强县(市、区)、乡(镇)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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