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收官之年,面对节能减排的巨大压力和电力短缺的严峻考验,怎样坚定不移地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加强电力供应,保障民生用电
今年是 "十一五"的收官之年。这一年,山西省加大力度、合力攻坚,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努力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目前,全省节能减排压力依然很大,同时,又面临着电力短缺的严峻考验。对此,山西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积极措施,一面继续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一面不断加强电力供应,全力保障民生用电,让节能减排与民生保障并行不悖。
节能减排压力巨大,对外输电一如既往
作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山西的节能减排任务之重、压力之大有目共睹。山西省的产业结构畸重,经济增长过多地依赖工业,特别是依赖重工业。长期形成的能源型经济结构、资源依赖型发展方式的格局,在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扭转,节能减排的刚性难度很大。特别是从去年后半年开始,随着全省经济回升向好,"两高"行业能耗增长压力加大,节能降耗深度推进的空间也逐渐缩小。
一直以来,山西都是向全国输电最多的省份之一,每年向外省输电约700亿千瓦时。有人说,山西是将清洁能源外送,却把能源消耗节能压力留给了自己。正如一位省内发电企业负责人所说:"今年冬季采暖期开始后,京津用电压力一直很大,南方省市也因枯水期水力发电不足,山西开足马力保障供电,但发电所产生的能耗却由山西承担,造成节能减排压力巨大。"
尽管节能降耗任务重、压力大,但山西省坚定不移地贯彻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坚决完成 "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虽然目前山西省面临严峻的缺电局面,但山西依然从大局出发,并没有减少向外省的输电量。
今年前三季度,山西累计外送电量达506亿多千瓦时,同比增长17%以上,外输电量超过全省发电量的1/3。从11月1日以来,日平均特高压外送电量3685万千瓦时,相当于减少省内可供负荷的10.96%。为了保障京津唐、河北南网用电、特高压外输电,山西省不得不削减本省用电负荷,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本省电力缺口。
"十一五"节能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是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今年以来,山西省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迎难而上,合力攻坚,确保实现山西省"十一五"的节能目标。
全省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建立了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大了对未完成市和企业的问责力度,实行"一票否决",真正发挥目标责任制指挥棒的作用。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截至9月底,山西省的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其中炼铁关停988万吨、水泥关停831.8万吨、焦炭关停532万吨。科学实施节能预警调控,对违规建设、能耗不达标的高耗低效企业和项目,坚决落实调控措施。
同时,山西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控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原则上今年内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已建成项目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大力发展低能耗产业,对全省经济总量贡献大、附加值高、能耗低的企业和产品,鼓励开足马力生产。加快实施节能重点工程,目前1043项节能重点项目已完工734个,总投资454.3亿元,实现节能量1203.6万吨标准煤。
通过实施这一系列措施,山西省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一五"前四年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8.28%(居全国第六位),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降幅的81.27%,实现节能量3031万吨标准煤。2009年全省节能工作被国家评为 "超额完成等级"。
今年前三季度全省万元GDP能耗降幅为4.24%,居全国第四位,能耗降幅呈现逐季加大的趋势。通过继续保持节能工作力度,预计山西省可以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
在推进节能减排的过程中,山西省特别注意处理好节能降耗与保障民生的关系,把节能降耗的重点放在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产业和项目上。加强了对全省节能预警调控工作的管理,确保各市节能预警调控真正做到"有理、有力、有序"。11月以来,省经信委还连续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各部门不能以完成节能目标为由,停止现在正在运行的发电机组,要确保省内电网的正常运行,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电。
对于个别地区限制居民用电的错误行为,山西省不折不扣地贯彻国办发明电36号文件精神,立即予以纠正。从11月26日开始,全省派出近百名节能监察人员对各地保障民生用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和电力保障工作。省政府近期多次召开专题会进行研究和部署。同时强调,全省的电力供应要"有保有压",要保民生、保基础设施、保京津唐供电、保供热、保大型发电机组,要把节能降耗的重点放在压减高耗能行业中的高耗能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机组上。
当前,山西省正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处理协调节能减排、电力和煤炭供应的关系,全力保障民生用电、基础设施用电和居民供热供气。一是电力部门科学统筹省内外电力资源,密切关注电煤存储和电力供需形势变化,确保全省电力、热力的安全生产和可靠供应。具备投产开机条件的机组尽早投产发电,非计划检修停机的电力机组将加快检修进度,尽最大可能增加发电时间。二是继续限制高耗能企业用电及不合理用电,对违规项目依法、按程序停止供电,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用电,杜绝"亮化"工程等浪费现象。三是充分利用资源环境约束性增强的倒逼机制,加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实施力度,支持新兴产业和结构调整项目,坚决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特别是控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和扩张,为"十二五"新上低能耗产业腾出能耗空间和环境空间,为山西省转型发展、跨越发展创造条件,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