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贴、必要时动用储备物资平抑物价等
15日,省物价局公布了山西省稳定物价的13条措施,并要求各市、县政府积极落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省物价局此次公布的措施包括,向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2011年4月至2011年6月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同时直补学生食堂。据省物价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太原市的临时价格补贴已经发放到位。
山西省此次稳定物价的措施还包括,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畅通流通渠道,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补贴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超市进场费;大力倡导"农超对接"、菜农直销等经营方式;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制度等。
另外,在此次公布的措施中,山西省还特别强调了物资储备制度。要求加大粮、油、肉、蛋、菜等重要商品物资的储备,必要时可针对性地动用储备物资平抑物价。继续运用财政资金、价格调节基金支持生猪、棉花、化肥、食糖等政府重要商品生产储备,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扶持菜、肉、蛋、奶等主要副食品的生产和供应,增强市场价格调控能力,稳定价格。
在加强储备的同时,山西省还将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各类违法行为;集中在全省开展落实管理通胀预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