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听取第三届能源博览会筹备情况汇报,审议通过 《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讨论 《山西省科技进步条例》。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小鹏,副省长陈川平、刘维佳、张建欣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中国 (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是山西省承办的国家级、国际性、专业化重要展会,不仅为促进能源产业的交流合作搭建了重要平台,而且为宣传山西、展示山西、促进山西省扩大开放提供了重要窗口。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展会各项工作。一是要确保组织工作到位,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人员;二是要确保接待工作到位,努力做到让来宾来得高兴、走得满意;三是要确保安保工作到位,重点做好防爆、防火、防踩踏、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四是要确保项目洽谈对接工作到位,扎实做好省部合作、省际合作以及与大型企业集团合作等合同签署的对接工作;五是要科学部署、周密安排,按照9月16日开幕要求,倒排时间和任务,确保圆满完成展会各项工作,努力举办一届有特色、影响大、水平高的展会。
会议强调,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省委、省政府为群众办的重要实事。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多渠道筹集房源和建设资金,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保障城市中低收入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租房需要。二要加大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有关土地供应、税费减免、投资补助、金融贷款等扶持政策,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严禁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名义,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三要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和使用的管理,科学合理确定供应对象和供应标准,严格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公示、登记、轮候等制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四要切实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组织指导,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对相关事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成为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会议原则通过 《山西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讨论了 《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修订草案)》,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还研究了有关建设用地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