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融业运行平稳
一、存款贷款稳步增加
2011年6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为20209.7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94%。2010年末,山西人民币存款余额为18575.65亿元,是2006年末的2.16倍,年均增长21.3%。"十一五"期间,2008年受到金融危机影响,资金发放力度下降,人民币存款增速最高,为27.14%。
2010年末,贷款余额为9634.32亿元,是2006年末的2.01倍,年均增长19.1% 。2009年、2010年为消除危机影响,银行采取措施,加大贷款投放力度,致使2009年贷款增速最高,为31.11%。2011年6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0472.6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67%。贷款增速虽然比2009、2010增速下降,但是仍处于6年来的较高水平。
二、信贷投放重点突出
2010年末,山西金融机构人民币中长期贷款余额达5409.3亿元,是2005年末的3.2倍,年均增长26.1%,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由2005年末的40.2%上升到2010年末的56.2%,而短期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由2005年的49.9%下降至38.9%,下降了9个百分点。2011年6月末,人民币中长期贷款余额为5978.53亿元,较2010年末增加569.23亿元。贷款投放长期化趋势显著。这是因为"十一五"期间,山西金融机构响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大信贷资金的集中投放和信贷结构的调整力度,积极组织资金全力支持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和重点项目的建设。
三、存贷比出现上升趋势
2006年末,山西人民币口径的存贷比为55.81%,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8年最低,为46.69%,随后出现上扬趋势。2010年6月末,山西人民币存款余额17736.69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8825.28亿元,存贷比为49.76%。2010年末,存贷比为51.87%。截止2011年6月末,存贷比达到51.82%,较上年同期提高2.06个百分点。
四、信贷投放太原占据主导地位
2010年末,全省11个地市中,本外币存款余额居于前三位的地市分别为太原市7008.28亿元、大同市1663.92亿元、长治市1367.63亿元,本外币贷款余额居于前三位的地市分别为太原市5125.1亿元、长治市631.17亿元、临汾市536.63亿元。存贷比居于前三位的地市分别为太原市73.13%、运城市52.61%、长治市46.15%。省会城市太原市的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存贷比最高,存贷比达到了73.13%,比全省本外币存贷比高20.94个百分点(2010年全省本外币存贷比为52.19%)。11个地市中,除了太原市和运城市存贷比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外,其余地市都低于全省存贷比,朔州市最低,仅为27.31%,比全省存贷比低24.88个百分点。
山西存贷比普遍低于全国总水平
一、与全国相比山西存款增速相对较高,贷款增速低
"十一五"期间,山西2008年存款增速最高,为27.14%,总体情况前三年存款增速高于全国,后两年存款增速小于全国。"十一五"期间仅有一年贷款增速高于全国,即山西2009年贷款增速为最高31.11%,总体情况前四年贷款增速低于全国,2010年贷款增速高于全国。2011年上半年贷款增速18.67%,高于全国1.77个百分点。
二、山西存贷比普遍低于全国存贷比水平
"十一五"期间,山西存贷比与全国存贷比存在较大差距。各年份存贷比与全国存贷比的差距都在10个百分点以上,2008年,全国存贷比为65.09%,山西存贷比仅为46.69%,相差18.4个百分点。2011年6月末,全国存贷比为65.36%,山西存贷比为51.82%,相差13.54个百分点。可见,山西处在"金融高地",资金的利用率不高,金融机构资金利用率亟待提高。
山西与中部六省存贷比仍存显著差距
从存贷款余额来看,近年来,山西存款余额在中部六省位次居中,而贷款余额位次靠后,导致存贷比居于末位。有大量资金却利用程度不高,无疑是制约山西经济发展的大问题。
一、2010年末山西存贷比居于中部六省末位
2010年末,山西人民币存款余额为18575.65亿元,在中部六省排名第3,存款余额低于第1位的河南省4573.18亿元,高于第6位江西省6729.47亿元。贷款余额为9634.32亿元,在中部六省排名第5,贷款余额低于第1位的河南省6237亿元,高于第6位江西省1877.2亿元。
2010年,山西存贷比为51.87%,在中部六省排名第6,低于第1位安徽省18.11个百分点。山西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在中部六省中并不是最低,而存贷比最低表明与其余五省比较,山西资金利用率不高。
二、"十一五"期间山西存款余额在中部六省位次居中
"十一五"期间,山西人民币存款余额在中部六省中都是排名第3。"十一五"期间,山西人民币贷款余额在中部六省都是排名第5,说明虽然存款额度高,但发放贷款的程度却不高。
三、"十一五"期间山西存贷比大大低于其余五省
"十一五"期间,山西存贷比在中部六省居于末位,其余五省存贷比水平都相差不大,而山西存贷比与其余五省存在较大差距,说明山西资金利用率不高,处于"金融高地"。山西存贷比水平亟待提高,成为"金融洼地",如同资金蓄水池,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金融机构资金真正为建设一个新山西而起到应有的作用。
信贷规模小、存贷比低,是长期制约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依然突出。为实现再造一个新山西的宏伟目标,金融对经济的支持是不可或缺的,大幅提升存贷比,对山西而言亟待大力关注。
一、优化信用环境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必须从改善信用环境抓起。下大力气治理山西信用环境,提高信用环境对金融的吸引力,降低不良贷款率,才能解决银行贷款投放的后顾之忧。一是要积极创建"金融生态省",每年对各市、县进行信用评级,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支持银行将信贷投放与各市、县金融生态挂钩。二是要严打逃债,建立统一的信用管理平台,对恶意逃废债的企业主和责任人实行联合制裁,在乘机、出境、购房、住宿一切须出示身份证的地方给予消费限制。
二、加强机制创新
(一)增设银行分支机构
一是鼓励各银行增设分支机构。积极支持大型银行增设网点尤其是县域支行,引导股份制银行在省内各市设立二级分行,督促各城商行在县域设立支行。二是积极吸引中外资银行在山西设立分行。以大力度"招行引资",争取未设分行的各股份制银行近几年内在山西设立分行。三是积极支持地方银行做多做强做大。以大力支持和发展"晋商银行"为契机,积极在基本具备条件的市、县发展分支结构。充分利用山西民间雄厚的资金实力,并吸引省外资金,使本土商业银行形成强大的合力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建立考核机制
按银行新增贷款额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对银行及领导班子给予政治荣誉等。市、县两级也要建立健全对银行业机构贷款投放的考核机制。
(三)创新担保方式
创新抵押、担保方式,设立专项担保基金;借鉴省外金融业的担保方式,开发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存货质押、组合担保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新型抵押方式;发展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准银行",引导民间借贷合法化、机构化,以更多地分流储蓄存款,促进全民创业。
三、完善政府服务
(一)抓好重点项目
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形成吸引银行贷款的载体和平台;扎实推进企业改革,使企业成为银行放心支持的市场主体;支持民营经济规范发展,消除信贷障碍;积极扩大对外开放,以开放引项目,以项目引资金。
(二)营造社会舆论
以强大舆论宣传做先导,以"打造山西金融洼地"为宣传主题,以省内外媒体为阵地,营造宣传效应,将山西各银行机构的新增贷款、存贷比情况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用社会舆论促进银行加大信贷投放。
(三)引导民间投资
在鼓励银行发放贷款的同时,积极引导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一是鼓励民间创业,尽快形成一批新的企业群体。二是整合民间资金,从社会环境、政策法规、司法维权等方面给予支持。直接融资手续简便,时效性强,比较受中小企业欢迎。研究制定相应政策,区分企业正常融资与社会"非法集资"、"高利贷"的界线,引导鼓励、规范民间资金投资行为。这不但满足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又降低了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