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统计局获悉,在扩内需促消费政策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的作用下,前三季度,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52.4亿元,同比增长17.7%,增速快于全国17%的增长水平。但因受物价上涨、部分促消费政策的退出影响,城乡居民消费总额较上年出现一定的回落。
今年以来,全国和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与上年相比,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落。调查认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物价上涨影响消费持续增长。1—8月,全省CPI累计上涨5.3%,特别是一些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涨幅较大,直接导致居民生活成本上涨,这些支出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居民的部分消费增量,也影响到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制约了消费需求的持续增长。另一方面,部分促消费政策的退出也影响了城乡居民消费。例如,占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近五分之一的汽车消费,由于受购置税优惠等鼓励汽车消费政策的退出以及行车、停车越来越难等因素影响,汽车销售增速明显放缓。此外,今年以来,央行连续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及存款准备金率,致使全省居民的储蓄意愿有所增强,消费因此受到明显影响。9月底,全省居民个人储蓄存款为10180.9亿元,比年初增加10322.2亿元。数据显示,控制通胀显然会对当前的消费市场产生较大影响。最后,住房、医疗、教育等大项支出所需费用主要由居民个人承担,而这几项费用的上涨速度超过多数家庭收入增长的速度,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消费心理,制约了居民的即期消费。
对此,调查建议,在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同时,应努力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实现消费总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