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住建部向各地发出《关于报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方上报地方“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通知表示2011年建设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任务为1000万套,并确保将任务落实至市县,此后要求改为“2011年开工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任务为1000万套,要求在10月1日前全部开工,确保2011年度完成建设500万套”按照住建部估算,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工程投资规模达到1.4万亿,预计占2011年房地产总投资的25%-30%。
2011年2月2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网友交流中表示“计划在今后5年,建设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按照65平米一套计算,单2011年要求开工的保障房面积将达6.5亿平方米,约占到2010年房屋新开工面积的40%,如果按2011年房屋新开工面积增速下降至25%,则2011年保障性住房开工面积将达到房屋总开工面积的32%左右。按保障性住房均采用多层砌体住宅,单位平米钢筋量为30KG估算,2011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可拉动螺纹钢需求1950万吨,如按完工进度为60%,则推动2011年度螺纹钢需求约1170万吨,约占全年螺纹钢产量的9%。保障性住房建设能否按计划完成对于钢材需求的拉动效应将至关重要,我们有必要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资金配套等进行分析,以辨别计划的预期完成情况。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模式 政府组建住宅产业化集团进行开发:此模式是由政府引导开发商、建筑商、配套厂商等组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产业化集团,根据统一的标准进行建造,土地按竞价或议价的形式给予,开发商利润率可控,一般在3%以上。
保障性住房和商品配建开发:此模式是由政府将待拍土地划分商品房用地和保障房用地各自比例,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议标形式拍卖土地,委托开发商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完成后,商品房部分的较高收益可以密度保障性住房部分低收益。这种模式在各地普及度较广。开发商整体利润率可提升至10%左右。
限价房开发模式:由政府直接划拨土地或限房价、竞地价模式委托给开发商进行开发,有时还会根据开发商实际开发资金不足部分进行资金补偿。开发商利润率3%-10%。 资金流滚动开发模式:主要面对的是廉租房、公租房的开发建设,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给开发商进行开发,由政府出资、银行贷款、保险资金、信托等各方面资金充当初期开发资金,租金收入充当后续开发资金。开发商利润率3%-10%。 国企出地开展经适房建设:由国有企业为主导,出地进行保障性住房开发,其中地块的一定比例可用于开发商品房,建成的保障性住房优先本企业困难员工申请,这样配建的模式对于政府和企业都有利。
无论何种模式,土地、资金和开发商利润是保障性住房开发任务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所在,任何保证三大要素的条件出现或政策出台都将给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推动力。结合目前房地产商状况看,虽然市场普遍认为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利润微薄,但这一块市场也是唯一没有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政府大力支持,房屋建成后不愁市场需求,考虑到只需20%的资本金即可以开发保障性住房,获得银行或其它渠道资金后,开发商的自有资金收益率实际不低。土地和前期资金的落实是我们需着重考虑的地方,有理由相信,这两大要素的不断落实会间接带动建材、家电等相关行业的终端需求。近期钢材市场焦点一直着眼在保障房建设推动进程上就可见一斑。
二、政治任务保证土地供应问题不大 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第一因素——土地,一直是市场担忧的焦点之一,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已经非常依赖,要低价甚至无偿提供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无疑要承担较大的机会成本。但我们认为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问题不大: 3月上旬,国土资源部就要求各地制订并上报住房供地计划,其中要求70%的土地供给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户型商品房。2010年我国住宅供地大幅增加64%,达到12.54万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包括棚户区改造房)实际完成3.08万公顷,达到供地总面积的24.6%。按照2011年总供地计划上调30%估算,2011年总供地面积将达到16万公顷,如按照保障房所占比例提高至26%,2011年可提供给保障房的供地面积约4.2亿公顷,能基本满足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开工需求。在总供地面积提升的前提下,不挤占商品房供地面积有利于地方政府保持对于保障性住房投入的积极性。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众多市级政府将本地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十大民生工程”来抓,此次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现了中央政府统筹全局的长远规划,“一保一压,调结构” 意向非常明确:就是在商品房市场调整之时,为防止整体经济的快速下滑,以保障性住房建设为契机,即提民生也保经济,促进房地产市场软着陆。中央对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延续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推进,两方面决心都异常坚定,我们甚至有理由相信,中央越是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压,越会对保障性住房的推进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