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新增就业225.7万人
●投入培训资金5.93亿元
●帮扶困难群体就业25.3万余人
本报讯 (记者 张临山)1月12日,记者从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25.7万人,创历史新高。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4%以内。我省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85万人,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重由“十五”末的42.8∶25.7∶31.5调整为39∶26∶35,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由 “十五”末的90万人增加到162万人。全省城乡就业人数不断扩大,创业就业工程成绩斐然。
就业政策体系更趋完善。省政府出台加强就业工作等4个政策性文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14个配套文件,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农民工特别制定了专项扶持政策。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实施社会保险“五缓四降三补贴”政策,减轻企业负担84.4亿元。5年共筹集就业资金77.8亿元,使347万人次享受到各项就业补贴政策。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有效提升。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全省县以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251个,街道(乡镇)、社区工作平台2275个,举办招聘活动1.5万场次,达成就业意向222.5万人次。5年投入培训资金5.93亿元,完成职业能力培训345万人次,102所技工学校、19.2万技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
重点群体就业卓有成效。我省坚持把高校毕业生作为城镇新增就业的重点放在首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专项计划,每年提供就业岗位约8万余个。5年来共帮扶各类困难群体就业25.3万余人。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36万人次。
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蓬勃开展。我省积极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健全省、市、县三级创业服务网络体系,省市两级相继成立创业就业促进会、创业就业基金会,实施创业引领“双百”计划。5年发放培训补贴5亿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超过10亿元,减免税费1亿元以上。每年城乡新增个体工商户8.6万户,带动就业19.6万人,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