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主要矿种矿山最低生产规模标准》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凡达不到最低生产规模标准且不办理扩建手续的单体矿种矿山将一律予以关闭。
据了解,新制定的“主要矿种矿山最低生产规模标准”规定了巢湖主要单体矿种矿山的最低生产规模以及最低服务年限,同时要求新建矿山必须同时执行最低生产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和安全许可审查。而现有在生产矿山,凡达不到最低生产规模的,但剩余资源储量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矿山企业应在2011年12月底前完成扩能改造,否则一律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