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省电力公司下发了 《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供电服务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假日期间的全省用电工作,确保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向重要地区、场所、用户的可靠供电。
省电力公司要求各地、市供电部门要对市政、广播电视、通信、公共活动场所、交通、旅游景点等重要及高
危客户的用电设施开展专项用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并主动为客户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帮助,协助客户整改。同时,抢修队伍24小时值班待命,缩短派单时间和到达现场时间,提高抢修服务水平,力保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用电故障,确保节日期间居民生活及重要用户正常供电,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