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在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中将探索 “激励性保护”措施,包括对耕地保护工作完成好的地方,给予适当的计划指标奖励。
在具体工作中,我省将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管控性保护”,加强 “建设性保护”,探索 “激励性保护”。根据会议精神,我省今年将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科技手段,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大幅度提高违法占地的经济成本,从根本上遏制违法冲动,减少占用耕地违法行为。“建设性保护”方面,将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提高耕地质量为核心,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规范做好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