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山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及发布办法制定等情况的汇报,原则通过《全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等文件
7月26日上午,省长王君主持召开省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听取山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及发布办法制定等情况的汇报,原则通过《全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等文件,并深入分析上半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对下半年的工作进一步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是社会公共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具体要求。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规范预警信息发布程序,对于进一步加强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有效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工作,尤其是把加强预警信息发布作为全面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措施,建成了省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为全面提升我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水平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技术支撑。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大力推进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同时要切实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工作的教育培训,整体上提升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能力、预警信息发布能力,使我省各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得到更大的提高。
会议认为,依法开征地方教育附加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的具体行动,是实现我省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稳步增长目标的现实需要,也是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制定出台《全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于做好我省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财政、教育、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开展征收工作,并按照 “纳入基金预算、统筹安排、结余结转”的原则加强管理和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各级审计、监察部门以及财政、地税部门内部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地方教育附加依法足额征收、安全高效使用,为全省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财力保障。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 《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等文件,进一步安排部署了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