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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CPI同比涨幅超5% 就给低收入群体发临时补贴

来源:中国钢材网 编辑:管理员 2011年08月24日 11:51:04 打印

  省物价局8月23日发布信息,我省已经出台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办法。当出现国务院出台重大平抑市场价格相应政策、全省月同比食品价格涨幅超过10%、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CPI)月同比涨幅超过5%等三种情况之一时,我省就将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保障对象为:优抚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同时,我省还将对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进行补助。各市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补贴范围。

  根据省政府7月份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的通知》,联动机制的补助办法和标准由各市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补贴标准要保证不低于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实际影响。每人每月临时价格补贴额的具体计算方式是:现行低保标准(或失业保险标准)乘以月度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

  省政府要求,建立和启动联动机制要由各市市场价格调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物价、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统计、统计调查等部门按职能分工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有关补贴政策、标准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在物价上涨过快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可以缓解因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

  今年上半年,我省CPI同比上涨5%,7月份同比上涨6.2%,涨幅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创下近三年来的新高。目前,我省已经向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2011年4月至2011年6月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同时直补学生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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