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全省地方公共财政增长目标明确
到“十二五”末,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达15.6%左右,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达77.3%左右
所有市县在2015年消除赤字
2月16日在蓉举行的全省市(州)及扩权县政府领导财政研修班传出消息,按照全省“十二五”规划GDP年均增速12%的安排,根据全省GDP与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增长弹性系数并结合财政收入结构和增长贡献分析,我省“十二五”期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目标确定为年均增长13%。
到2015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将达到3328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将实现5150亿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社会保险收入等“四本预算”总收入达到5913亿元。支出方面,到“十二五”末,全省公共财政支出将达到6573亿元,年均增长9.7%,“四本预算”支出达到9158亿元。
在收支规模扩大的同时,我省明确了支出结构和运行质量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全省财政用于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的支出占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将继续逐年提高,行政成本性支出比重则逐年降低,实现四大板块比重“三升一降”,支出结构更加优化合理。要保证教育、科技、农业等法定支出增幅高于财政性经常性收入增幅,重点事业发展之初规模持续扩大。
到“十二五”末,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要达到15.6%左右,税收收入占我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将达到77.3%左右。按照财政供养人员计算,县级人均财力力争年均增长达到8%,在2015年超过10万元,不新增赤字县,所有市县在2015年消除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