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电 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从2011年开始,山西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将在山西省范围内开展全行业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四项污染物排污权交易。
省环保厅总量控制处负责人侯正伟说,山西省已被列为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第六个示范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
是指已采取治理措施减排但二氧化硫排放量难以再减少的企业,向已经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的企业购买排污权,从而保证总排放量不超标。
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刘向东介绍,截至2010年10月底,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均完成山西省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提前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2011年将推动排污交易企业安装“刷卡式”总量控制仪,并与自动监控系统连接。同时,对电力行业安装脱硫电价计量监控系统。“排污权交易配置了环境容量资源,使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以实现。治理污染也就由政府的强制行为变成了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是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控制的有效手段。”侯正伟说。
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